化妆品没备案就销售的处罚

(一)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
(二)经营未取得化妆品注册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
(三)经营未经备案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
(四)经营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的化妆品的;
(五)经营假冒化妆品、伪造产地的化妆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的化妆品的;
(六)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
(七)自行配制或者分装化妆品的;有前款七项情形的,没收用于违法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和设备。

扩展资料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在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时,应当佩戴证章,出示证件。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当负责保密。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有权按照国家规定向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抽检样品,索取与卫生监督有关的安全性资料,任何单位不得拒绝、隐瞒和提供假材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及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不得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生产、销售化妆品,不得监制化妆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化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违法添加西药的保健食品案该如何处罚

保健食品同样属于食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范围,在新的保健食品出台前,可以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第九章第八十五条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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