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一、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如下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0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2020年4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2020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延长4年。具体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哪些?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三、深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2020年对于企业和财务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政策频出,会计们应接不暇,一个政策还没熟悉,另一个政策又出来了,搞的会计们焦头烂额,但针对企业优惠政策红包,教育费附加、地教、水利基金、残保,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你都享受了吗?小易针对优惠政策做了梳理总结,一起来看看吧,建议收藏哦~

0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

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来看两个案例:

例1:

A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到3月销售货物10万元,提供服务10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22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

B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到3月销售货物10万元,提供服务15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35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5万元,因此,销售额2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正常纳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例:

2020年1季度,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30万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当季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季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

张某出租学区房一套,2020年每月租金5万,租期一年,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

解析:

张某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在租赁期12个月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5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02

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7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2、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且享受期限仅限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四、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下的,税率5%;100-300万元的,税率10%;300万元以上的,税率25%。

五、小微企业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流转税 1、《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文)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3、《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进一步明确: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的,按照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文)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文)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4、《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山西省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七、为什么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八、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2022年?

根据相关的依据发推算,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将会回调到3%,我国的疫情虽然还是时有发生,但没有大规模的爆发,能快速的解决。所以推算是2022年会回调到3%。但相关的税务部门还没有出明确的通告,我们还是得等明确的同通告出来后,再下定论!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在想方设法享受国家层面上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可以在地方税收洼地园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减轻的税负压力其实比在国家层面上的税收优惠政策更能减轻税负!

如在重庆税收洼地园区,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核定的个税税率仅0.6%,综合税率才1.66%,还出核定征收通知书,电子税务显示核定征收,这样算下来,能有限减轻企业在所得税高达90%以上的税负压力!

九、2018年山西省农业小微企业数量?

山西省农业小微企业数量为约10万家左右。原因是山西省政府一直提倡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业小微企业累计达到了10万家左右,成为推进山西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内容延伸:山西省的农业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市场份额小的问题。政府需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支持和引导,提高其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振兴。

十、小微企业税收这月忘了减半,下月能少交?

下月可以少缴纳税款,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不少月度申报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经享受到了优惠政策。

申税小微温馨提醒:季度申报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本月轮到您啦!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本月申报期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缓缴哦。